鞍山市第九中学2012年中考美术特长生实施办法
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,推动我市高中特色学校建设,满足学生特长发展需求,培养美术特长人才,促进素质教育实施,确保招生工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现制定鞍山市第九中学招收初中毕业美术特长生实施办法。
一、招生对象
参加鞍山市初中升高中统一招生考试,并具有美术特长的城区应届初中毕业生。
二、报考条件
1、思想品德端正,认真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努力学习文化知识。
2、具有美术特长,有市级(包括市级)以上艺术比赛荣誉证书或等级证书,方可报名。
三、报名须知
1、考生到招生学校报名,报名时交验获奖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,填写《鞍山市高中学生美术特长招生审批表》(一式2份),另交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三张(其中准考证一张)。
2、考生报名资格由招生学校负责初审,合格后统一上报市教育局进行复审。复审合格后,由招生学校组织考试,市教育局招收艺术特长生领导小组、监察小组到招生学校指导、监督考试。
3、报名时间5月2日—6日,统一考试时间5月13日(上午8:00-11:30,下午13:00-16:00)。考试地点在招生学校(考生准考证到招生学校领取)。
4、考生要严格按照《审批表》要求进行填报。
四、考试内容
考试科目:素描(100分)、速写(60分)、色彩(100分),满分260分。
考试用具:除画架、画凳、画纸外,所有用具考生自带。
五、录取办法
1、美术专业考试录取标准依据美术考试成绩,按照美术特长生招生人数(60名)150%择优入围90名。美术专业单科入围成绩不得低于单科满分成绩的60%。
2、美术特长生录取在我市省示范性高中常规录取之后,按照招生学校计划人数和考生中考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在被录取的艺术特长生中,按照20%的比例划定择校人数,被录取的艺术特长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中考总分70%。
六、组织机构
领导小组组长:宋国春
副组长:孙长虹
成 员:周明宏 孔文清 张贵刚
监察小组组长:王 忠
副组长:孟晓玉
成 员:孙绍聪 王 彦 李红岩 付宝坤